入境禁帶生鮮動植物 下月開罰

十月一日開始,民眾從國外入境如攜帶生鮮動植物和相關產品,未事先向海關申報檢疫,只要被發現,政府將開罰,罰金從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不等。


國內民眾出國旅遊,習慣攜帶水果、香腸或臘肉等動植物產品贈送親友,財政部台北關稅局官員昨天表示,以往被海關查獲,大多只是沒入銷毀或留置;但近年來動植物病蟲害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認為有必要加強檢疫,因此決定開罰。


官員說,民眾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入境,必須事先詢問相關檢疫規定,入境時也得先填寫海關申報單,入關時要走紅線檢查檯檢驗,檢驗合格才能入關;此外,民眾也可在通關前,把帶回國的動植物或其產品丟進農產品棄置箱中,就不用挨罰。


關員表示,以往民眾把動植物或相關產品帶回國,海關都只是柔性勸導,但情況並未改善,防檢局才決定開罰。官員強調,來自疫區的動植物及其產品,都不能攜帶入境;如果來自非疫區,基本上還是得申報檢疫,沒問題才能攜帶入境。


派駐海關的防檢局官員指出,只要是動物產品,不論是加工前後或生、熟,即使經過真空包裝,統統不准攜帶入境,尤其是來自東南亞、香港、澳門、新加坡等疫區,肉鬆、肉乾或火腿等物品都不得帶進國內。但即使從非疫區帶回肉乾等肉製品,像澳洲袋鼠肉乾,官員還是會請民眾不要帶進國內。


此外,民眾可以帶起司入境,但如果內含火腿、培根就不行。保久乳和調味乳也可攜入;生乳因未經高溫高壓處理,所以不能帶;鮮奶也必須符合檢疫條件才能帶進來。


植物方面,官員舉例說,基本上新鮮水果都不能帶,尤其是東南亞來的芭樂、柑橘、榴槤和蛇皮果等,都是禁止類水果。而民眾習慣從大陸帶進中草藥,只要是符合「乾燥」、「經加工」等條件,都可以攜帶,但還是要先申報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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