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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性騷擾防治宣導巡迴活動》開跑了!

道破性騷擾防治迷思與困惑,教你如何成為反制性騷擾的達人

 

  「收到色情電子郵件算不算是性騷擾?如果我覺得好玩,可以再寄給他人嗎?是否構成性騷擾」、「討厭的暴露狂、上下打量的眼神、故意的身體碰觸,這樣構成性騷擾嗎?」、「如果我被性騷擾,我該怎麼辦?」。這些疑問不是大驚小怪、也不是小題大做,是真真實實的生活經驗。

  不論年紀長相與階級,談起從小到大被性騷擾經驗,不管事件大或小,好像都可以數上一兩件。性騷擾防治法自頒布實施至今,除了加強對性騷擾受害人之權益加以保障之外,也引起社會大眾對於性騷擾問題之注意。但是,一般社會大眾對性騷擾的定義仍不甚清楚,且充滿迷思,對法令規定也較為生疏,因此使得許多受害者常選擇隱忍不發,暗自躲在牆角哭泣,且深深感受到環境中的敵意與不被尊重。這種現象使得相關法令的宣導顯得日益重要。

  為讓社會大眾瞭解性騷擾防治法之定義並破解迷思,社會處特別邀請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運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緩起訴處分金,於本(97)年10月到11月期間辦理鳳山地區「性騷擾防治預防宣導巡迴活動」,每個場次時間為3小時。

97年度預計辦理四場,分別為第一場次1024日(星期五)下午2點於高雄縣大樹鄉公所大禮堂、第二場次1025日(星期六)上午9點於高雄縣大寮鄉公所三樓大禮堂、第三場次1029日(星期三)下午2點於高雄縣大社鄉公所2樓會議室、第四場次116日(星期四)上午9點於高雄縣仁武鄉公所4樓會議室進行,歡迎鄰近區域的民眾及機關學校人員踴躍參加。

相關訊息請洽: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聯繫,社團法人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0314樓),聯絡人:陳小姐 , 聯絡電話:5500522

高雄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07-74776112773劉科長、2779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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