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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肩負神聖的責任要彼此相愛、彼此照顧,也要愛護和照顧他們的兒女。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篇127:3)。

父母有神聖的職責,要在愛與正義中教養兒女,提供他們屬世和屬靈所需要的,教導他們彼此相愛、彼

此服務、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不論住在何處,都要做一個守法的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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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胞胎天使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