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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病毒疫情持續發燒,超過三百個班級應該停課,但是幼童放假在家沒人帶,部分家長還是把小孩送到幼兒所,園方只得收人,感染腸病毒的小朋友就被安置在園長辦公室,與其他小朋友隔離,還有幼稚園為了怕停課要退費給家長,甚至隱匿疫情不通報。腸病毒班級停課不確實,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決定本周公告強制停課罰責。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視實際需要,會同有關機關(構),採行管制上課、集會、宴會或其他團體活動、管制特定場所之出入及容納人數等措施。同條第2項規定,各機關(構)、團體、事業及人員對於前項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違反者,依照同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規定,得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除了繼續呼籲大家勤洗手,也將研究強制學校停課,及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放寬員工給假規定,好讓家長將病童帶回家照顧,以杜絕疫情蔓延。勞委會則指出,受僱於五人以上事業單位勞工,可以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第1項規定請「家庭照顧假」,照顧家中腸病毒患者,家庭照顧假薪資的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換言之,雇主可以不給薪。但同法第21條規定,勞工請求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且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家庭照顧假全年以七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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