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過風雨 攜手重建」-莫拉克颱風災後復原重建相關民眾濟助事項一覽表 98年8月10日
民眾個人部分
項目 辦理機關 法規依據 內容 單一窗口
生活扶助 死亡、重傷、失蹤
救助金賑助
社會司
地方政府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社會救助法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災害救助金核發規定範例
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死亡100萬(重大災害,比照921震災標準;中央政府20萬元、地方政府20萬元、賑災基金會60萬元)
失蹤100萬(重大災害,比照921震災標準;中央政府20萬元、地方政府20萬元、賑災基金會60萬元)
重傷25萬(中央政府5萬元、地方政府10萬元、賑災基金會10萬元) 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
社會司︰02-23565225(上班時間)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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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遷救助 地方政府
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安遷每戶最高10萬元(以戶內人口5人為限,每人2萬元) 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
淹水救助 地方政府 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住戶淹水救助: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現住戶,每戶發給新台幣二萬元,以一門牌一戶計算。 各鄉鎮市區公所
安遷賑助
租屋賑助
淹水賑助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 安遷賑助:每人發給慰助金新台幣1萬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5口為限。(安遷、租屋、淹水慰助金,以賑助一項為限)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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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
租屋賑助:每人每月新台幣3000元,每戶以戶內實際居住人口3口為限,賑助期間為半年。(安遷、租屋、淹水慰助金,以賑助一項為限)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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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 住戶淹水救助: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之現住戶,每戶發給新台幣二萬元,以一門牌一戶計算。(安遷、租屋、淹水慰助金,以賑助一項為限)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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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 就學援助 教育部 以專案方式辦理 依專案內容實施 就學安全網:
02-7736-6336(上班時間)
復學復課輔導 教育部 以專案方式辦理 1、 即日起至8月30日止學校有開辦課業輔導或其他暑期活動者,2、 應以學生安全為最大考量,3、 如因學校場地受災而4、 致無法正常辦理,5、 請即取消並依未辦理比例及規定辦理退費事宜。
6、 至8月31日新學年開學後,7、 預估無法如期正常上課者,8、 請縣市政府協助學校覓妥替代上課場所或相關措施,9、 並事先做好通知工作。 國教司:
02-7736-6809(上班時間)
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 每人發給慰助金新台幣二萬元。
(備註:因災致失去依靠,生活陷入困境,急需撫育或安養、養護者。)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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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物資賑助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賑助核給要點 因災緊急所需民生物資短缺之災區,視災情及實際需要予以賑助,同一災區最高賑助新台幣十萬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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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 大專校院:每名新台幣15,000元。
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每名新台幣10,000元。
國中(小)學:每名新台幣5,000元。
(備註:採申請制,須符合申請資格)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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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 免健保卡看病 健保局 依專案成立協助 遺失身分證,可以身分證號碼就醫 0800-030-598
(平日專人接聽0830-1730;假日專人接聽0900-1700;其餘時段24小時語音服務)
健保免除部分負擔 健保局 依專案成立協助 依專案內容實施 0800-030-598
(平日專人接聽0830-1730;假日專人接聽0900-1700;其餘時段24小時語音服務)
就業 就業服務及臨時工作津貼 勞委會 以專案方式辦理 對受災失業者提供700個清理受災家園之臨時工作津貼(臨時工作津貼每人每小時100元,每月最高可申請176小時,工作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
勞委會職訓局:0800-777-888(24小時)
勞工創業貸款 勞委會 以專案方式辦理 10、 協助「11、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12、 及「13、 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14、 受災戶,15、 提供及時紓困扶助。
16、 凡持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開具之「17、 受災證明」,18、 得向勞委會申請暫緩繳付貸款本息6個月,19、 期間自98年8月8日起至99年2月8日止。 勞委會福利處:02-85902803(上班時間)
災區暫緩保費欠費催收 勞委會 以專案方式辦理 災區緩繳保險費及免徵滯納金
勞工保險局:02-23961266分機3555(24小時)
稅捐 稅捐及租金減免 財政部 20、 受災戶可依實際受災情況,21、 報經勘驗,22、 申請減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娛樂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等。
23、 國有土地承租戶之受災戶可依規定減免租金。 財政部賦稅署:(02)2322-8205(上班時間)
國稅局:0800-000-321(上班時間)
地方稅稽徵機關:0800-086-969(上班時間)
房屋重建 重建貸款
營建署
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一.購置住宅利息補貼
1.優惠利率:
·屬重大災害災民者按郵儲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
2.貸款條件:
最高3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優惠利率:
屬重大災害災民者按郵儲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
2.貸款條件:
最高150萬元,償還年限15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3年。
三.租金補貼
補貼金額:每戶每月最高補助3,600元。
補貼期間: 一年。
四.受理申請單位:各縣市政府
五.受理期間 :即日起一年內。 內政部營建署:02–2192–7171 (上班時間)
購置日常生活必需配備貸款 經建會
本貸款支用於災區民眾住宅重建或修繕等支出項目,每一申請人申貸額度最高200萬元,其中並得以20萬元為限,購置日常生活必需配備,包括自用之傢俱、家電及交通工具等。
臺灣土地銀行:02-23483456 (上班時間)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02-23118811 (上班時間)
臺灣銀行:02-23493456 (上班時間)
三信商銀:04-22245161(上班時間)
經建會財務處:02-23165841(上班時間)
重建重購賑助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 第一類:按每戶人數計算,每戶人數二人以下者,賑助新台幣40萬元;每戶人數三人以上者,賑助新台幣50萬元。
第二類:按每戶人數計算,每戶人數二人以下者,賑助新台幣20萬元;每戶人數三人以上者,賑助新台幣25萬元。
(限制條件:第一類:限低收入戶;第二類:限中低收入戶)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02-89127636(上班時間)
網址:www.rel.org.tw
融資 金管會 24、 協助辦理災後理賠、保費繳納25、 及專案貸款等服26、 務。
27、 協調各金融機構以自有資金提供受災戶之企業及個人低利##貸款及簡化貸款手續。 壽險公會:(02) 2567-2841(上班時間)
產險公會:0800-221-783(上班時間)
臺銀:(02) 2349-3456 轉3497(上班時間)
合庫:(02) 2311-8811轉433(上班時間)
土銀:(02) 2348-3352、3353(上班時間)
一銀:(02) 2348-1228(上班時間)
彰銀:(02) 2536-2951轉 2136、2122(上班時間)
高雄銀行:(07) 557-0535 轉 295(上班時間)
華南銀行:(02) 6618-1539 轉 1658(上班時間)
電力及自來水修復 經濟部 一、全國各地中央管河川及河海堤災情通報窗口。
二、電力修復及通報專線。
三、自來水修復及通報專線。 1、 水災緊急應變小組:
(02)3707-3110、(02)3707-3119(上班時間)
2、 停電事故及竊盜電線檢舉專線:1911(24小時)
3、 自來水服4、 務專線:0800-000-876(24小時)
企業、產業部分
中小企業
紓困貸款 經濟部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援辦理中小企業災害復舊專案貸款 因遭颱風、水災、地震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災害,致營業場所、廠房、商品、原物料、再製品等受毀損,於復工計畫8成範圍,且每家累計最高不得超過3千萬貸款額度內、利率以2.125%計息,信保基金保證最高9成,且免收保證手續費。 馬上解決問題中心:
0800-056-476(上班時間)
農林漁牧 農業救助及紓困 農委會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28、 農漁業災害救助與29、 紓困措施。
30、 發生土石流災情,31、 請立即撥打土石流專線,32、 申請搶救。
33、 受災農漁民,34、 請儘速向所在地公所申請勘查災害損35、 失。 一、農委會緊急應變專線:0800-071-688(平時為上班時間;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則為24小時專線)
二、土石流通報專線:0800-246-246(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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