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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母乳哺育諮詢專線0800-870870徵求志工媽媽:
徵求條件:
1. 純屬志工服務
2. 有餵母乳經驗3-4個月
3. 有母乳推廣及協助其他媽媽的熱誠
4. 一個月服務二次(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12點間或下午1點半至5點半)可撥出2-3小時至台中榮總服務(這段時間不須帶著孩子者)
5. 能參加主辦單位所安排的訓練課程
意者請於6月16日前將姓名.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地址
E.mail至cch@bfvghtc.org或rita1011@vghtc.gov.tw或電話04-23592525轉5993.5994 陳小姐或王小姐
  於 2008-06-03 16:32 的補充留言
補充第4點...若必須帶小孩者,希望媽媽接聽前可以安撫小孩睡著,讓小孩可睡上一覺也ok.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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