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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19天使媽跟日商貝樂思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道 歉 啟 事
本人 雙胞胎天使媽咪 未經日商貝樂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
本人至表歉意,幸蒙該公司寬諒。
本人除保證今後絕不再侵害該公司權益外,同時籲請各界尊重智慧財產權。
此致
著作權暨商標權人:日商貝樂思股份有限公司
PS:天使媽謝謝這次的不小心
讓我和朋友們都可以去重視智慧財產權
也請各位格友們保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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